索 引 号: | 329-331/2021-04-14/175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福利股工作职责 |
福利股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4-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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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劳动者养老保险政策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机关企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发展规划和政策;审核全县参保企业年金方案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调整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人员退休待遇条件确认;贯彻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承办全县参保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条件核准、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材料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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