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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25-07-18/32402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07-18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7-18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韩村镇姜志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姜志营村东(东:南石村土地,西:姜志营村土地,南:姜志营村土地,北:姜志营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12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永发改投资【2025】98号),用于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31日,由韩村镇人民政府,赴你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18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韩村镇南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石村西(东:南石村土地,西:姜志营村土地,南:南石村土地,北:南石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57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永发改投资【2025】98号),用于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31日,由韩村镇人民政府,赴你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18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韩村镇南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石村南(东:南石村土地,西:南石村土地,南:楼台村土地,北:南石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6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永发改投资【2025】98号),用于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31日,由韩村镇人民政府,赴你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18日  
永清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韩村镇楼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楼台村北(东:楼台村土地,西:楼台村土地,南:楼台村土地,北:南石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931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万博体育平台_天下足球网¥皇冠app官网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永发改投资【2025】98号),用于永清县永定大道(姜志营至南石段)建设工程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31日,由韩村镇人民政府,赴你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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